海外爆料 (@zhihui999) on X🔥[人类魔窟:母亲送女儿进行活摘] [河南再现:破人类底线活摘现场] 妈妈哭喊:“我的孩儿啊,别害怕”,这位11岁河南平顶山小女孩,身上的器官将给四位有钱人使用。 孩子被推入手术室之前,妈妈在门外哭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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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视频中还能听到孩子的喊妈妈的声音,这是真正的活摘啊!太邪恶啦!

器官移植,必须都是器官还活著,才能被移植。

 脑死是被所谓专家小组鉴定的脑死。…

就未成年人捐献器官而言,许多国家并不提倡 。而现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中,第八条规定“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里显然是把未成年人排除在器官捐献之外,但紧接着又规定“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这个明显是为非法获取未成年人体器官提供法律依据。

中国谢政敏律师称:组织未成年人宣誓捐献器官违法。未成年不可以捐献器官。捐献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若是未成年生前捐献器官的意思表示,此表示无法律效力。因未成年人民法上不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表意效力受到限制。因未成年人民法上不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表意效力受到限制。捐赠器官属于重大事件,法律出于保护的考虑,在此事件上不赋予未成年人行为能力。同时器官捐献,对人格权益有重大影响,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亦不得代理或追认。

早在2007年中共教育部已成为器官捐献的合作单位。同年在广州召开“中国首届国际标准器官捐献及分流系统联席会议”,主办单位是教育部 。由教育部和卫生部器官移植重点实验室、国际狮子学会眼库、中国器官捐献及分配联盟医院等联合主办的“中国首届国际标准器官捐献及分流系统联席会议”于2007年1月20日-22日在广州召开,来自全国各地从事器官移植的临床医生、相关的法律工作者和伦理学研究人员等约200人参加了会议。2010年1月,《器官移植》创刊,由中共教育部主管、中山大学主办、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承办的器官移植专业学术期刊,面向中国国内外公开发行。

从迫害法轮功中发展起来的中国器官移植业。2006年,法轮功学员率先披露在中国关押学员遭活摘器官的现象。统计数据也显示,中国器官移植业自从2000年迫害法轮功开始,呈现爆炸式增长。普通中国人被其盗取器官是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和活摘器官的一种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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