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以色列签驾照互认协定 料9月15日上路
1 min read中华民国外交部表示,台湾与以色列8月24日签署驾照相互承认与换发协定,相关措施预计9月15日正式上路。
中华民国外交部于8月24日举办“台以驾照相互承认与换发协定”(下称“驾照协定”)签署仪式,由常务次长曹立杰主持,中华民国驻以色列代表张国葆及以色列驻台代表柯思毕(Omer Caspi)以视讯连线方式分别代表两国政府进行异地签署。
中华民国交通部路政司长陈文瑞及以色列交通与道路安全部证照司长Efi Rozen等人与会观礼。外交部表示,在“驾照协定”签署后,台以双边免试换照措施预计可于9月15日正式启动上路。
台以签署驾照相互承认协定 亚非地区第7国
曹立杰指出,“驾照协定”是我国与以色列继本年6月签署“教育、青年、体育合作执行协议”后,今年内签署的第二个协定,除了彰显双方积极合作的善意,相信并期许两国人民的情谊能借此进一步深化。
柯思毕则表示,去年台以互访人数成长20%,双方往来密切,尽管目前受到武汉肺炎(中共病毒)疫情影响,但“驾照协定”的签署象征两国关系稳健发展,并可望为后疫情时期的台以双边交流合作奠定更坚实的基础。
以色列是继约旦、巴林、史瓦帝尼、南非(9省)、沙乌地阿拉伯及土耳其之后,第7个与我国相互实施免试申换驾照的亚非地区国家。日后赴以色列的国人及旅居当地侨民将可依据“驾照协定”的规定使用我国驾照申换当地驾照,实质提升生活便利,也是中华民国政府持续强化便民措施的具体实践。
中华民国与以色列双边关系密切友好,双方在经贸、科技、医卫或观光等领域均互动频繁;外交部相信藉由“驾照协定”的签署,除能进一步便利两国民众交流互访外,也充分展现台以双方致力发展互利互惠实质关系的成果。
依据“驾照协定”,中华民国或以色列驾照持有人毋须通过笔试及路考即可申请换发以色列或中华民国驾照,但双方仍须遵守对方国内相关法规。有关免试换照的最新消息及相关资讯,均公布于外交部网站“全球免试申换驾照专区”(https://reurl.cc/pymxRx) ,欢迎民众查询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