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亲属移民经济担保 拟要求报税表及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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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局正拟议一项规则 加强对亲属移民经济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审查

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10月1日发布,美国国土安全部准备出台一项规则,要求亲属移民经济担保人出示更多文件来证明他们经济能力,包括三年报税表、信用报告;如果担保人在36个月内领过福利,则需要共同担保人。

移民律师叶宁表示,之前移民局对担保人的经济能力的审核和责任的追责,执行得比较宽松,但未来可能将会严格起来,以防范受益人给美国政府带来公共负担。
移民律师叶宁表示,之前移民局对担保人的经济能力的审核和责任的追责,执行得比较宽松,但未来可能将会严格起来,以防范受益人给美国政府带来公共负担。(大纪元资料图片)

拟议的规则要求,递交I-864表经济担保书的经济担保人,必须提供:信用报告和信用评分;过去三年经认证的所得税申报表(副本)和银行账户信息,以有效地证明他们能够保持所需收入。

此外,任何担保人如果被发现在提交I-864表后的36个月内获得公共福利,或者先前未履行担保的义务,则必须要有共同担保人,而且共同担保人在此期间没有获得过公共福利。

其它的变更还包括:在移民局向福利机构(或其它授权机构)针对违约人提起诉讼的当事方要求提供信息之前,取消移民局的传票要求(subpoena requirement);限制可提交I-864A表格的家庭成员类别、数量。

I-864表是经济担保书,为了证明移民受益人有足够的经济保障并且在进入美国之后不会成为美国社会的公共负担,I-864经济担保书是所有亲属移民和少部分职业移民必备的要件。

移民律师叶宁表示,该准备出台的政策表明,移民局在审核亲属移民经济担保人的经济能力上更加严格,在技术上严格把关,防范移民受益人使用公共福利及给美国带来公共负担,并加强对担保人履行责任的审查和监管。

他表示,之前对经济担保的要求并不严格执行,一般没有向担保人追讨受益人所使用的政府福利,比如:如果受益人在来美5年之内拿了粮食券、或在没有购买医疗保险的情况下生病住院,欠下大笔医疗费,医院向政府申请支付这笔钱,以前政府一般都不向担保人追讨,但未来可能情况会改变。

对于要求提交过去三年经认证的所得税申报表,叶宁律师表示,“经认证”的意思是,所要求的报税表不是从会计师那里出具的,而是从国税局那里来的。他也建议申请人最好要购买医疗保险。

叶宁表示,如果未来在经济担保上严格执行,那么共同担保人的连带风险就会增大,可能会使很多人不敢做共同担保人,也就是说,也可能带来移民申请人找共同担保人的难度增大。

移民局说,当规则在“联邦公报”公布后,将有公众意见收集期。

来源:https://www.epochtimes.com/gb/20/10/2/n124467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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