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议院通过国际宗教自由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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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众议院5月17日(周一)下午一致通过了《弗兰克·沃尔夫2015国际宗教自由法案》。这一法案对原有的《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案》进行了修改,赋予美国政府和国务院新资源,以帮助打击世界范围的宗教迫害。提出该项法案的美国国会资深众议员史密斯(Chris Smith)表示,法案将要求美国政府提供严重侵犯宗教自由的外国人名单,并授权给予相应制裁。

《弗兰克·沃尔夫2015国际宗教自由法案》对原有的《1998年国际宗教自由法案》进行了修订,要求把国际宗教自由办公室设在国务卿办公室之内,并要对所有美国外交官员进行有关宗教自由的培训。

该法案将要求制定一份“参与或指挥宗教自由迫害的”外国人名单,并授权给予相应制裁。同时,修改后的这项法案将扩大收集受迫害者名单。

针对国际宗教自由报告中的特别关注国(CPC),法案还要求按照程度分成不同等级,并列出一个特别监视名单,列出那些侵犯宗教自由但尚未达到特别关注国(CPC)标准的国家。

史密斯议员在该法案通过前的众议院发言中表示:“我们知道世界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国际宗教自由危机,这一危机在持续制造出数以百万计、千万计的受害者。”

他在发言中还指出,中国的宗教自由状况依然在恶化。“过去一年,作为很多例子中的一个,中国加强了对所有宗教团体的迫害,藏族人、维吾尔人、基督徒,当然还有法轮功。”

美国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罗伊斯(Ed Royce)议员在支持该议案的发言中说,“根据自己的良心来实践个人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也常被称为‘第一自由’。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而这不仅是美国人的价值观,也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尊严,在任何地方都值得给予保护。那些最暴力地反对宗教自由的人,也对美国构成了最严重的威胁。他们也对世界范围的公民社会构成威胁。倡导宗教自由不是孤立的关注人权。它是关系我们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

这一法案目前已呈交参议院外交委员会。如果获得参议院通过,法案将被送交美国总统,由总统签字后生效。

来源:大纪元记者林帆美国华盛顿DC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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