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早被废 大陆律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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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6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采访报导)2011年国务院公告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废止1999年的两条有关法轮功书籍的禁令,近日引起外界关注。大陆多位代理过不少法轮功案的律师认为,此举或跟温家宝有关,并从法律专业人士角度谈镇压法轮功违法与荒唐。

这个属于国务院公告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文件,由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于2011年3月1日签发的,文件内文称:《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29日新闻出版总署第2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其中第99个废止的文件是1999年7月22日下达的《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及第100个废止的文件是1999年8月5日下达的《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当时废止的文件有161条,目前这个国务院公报的第50号文件还完好保存在中国的最高权力机构的中央政府网站上。

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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